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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课题组发布中期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02 来源: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10月26日,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课题组发布中期研究报告《中国房地产税实施政策建议》并同时召开研讨会。参加该发布会及研讨会的有来自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税政司、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北大-林肯中心、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来自《税务研究》、《国际税收》、《中国财经报》和《中国税务报》等期刊和官方媒体的专家也参加了会议。

马海涛院长首先介绍了课题组自2014年成立以来在北京、南京、温州、深圳等地的学术调研活动。其后,课题组负责人侯一麟教授做了题为“中国房地产税税制要素设计大纲及实施策略政策建议”的演讲并介绍课题组调研的基本成果。他认为,财政税收制度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每当一个国家的总体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快速推进时,财政税收制度往往适当超前,以便为社会发展奠基铺路。中国的发展又到了这样一个节点,需要财政税收制度再先行一步。具体来说,当前需逐步引入并考虑房地产税改革,并认为应当尽量避免西方国家走过的弯路和可以规避的失误。对于未来房地产税的设计,要注重社会公平。按类别累进、按面积设档和类别加面积的方法均不公平。无优惠之公平是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的公平。税基越宽,逃税避税越难,经济效率越高。他还认为,不要把社会福利政策嵌入房地产税。是否给予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豁免,需要仔细斟酌。对于房地产税税入是否充足,他认为,如果以税负公平和高效率为基点,只要使用最宽的税基,即使税率很低也会实现可观、稳定的收入。评估手段、方法等是纯技术问题,有其它国家多年的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中国完全可以做得到。对于评估问题,区县级或地级市政府单独设置一个部门,负责房地产税的税基评定。税基评估最好每年一次并设立申诉评议机制。税政公开、透明也是一个重要环节。房地产税制设计要实现:税基全部、全年公开,便于全民监督;征税过程透明,公布所有期限;纳税进展等相关情况公开;税入使用公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刘尚希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高培勇研究员和张斌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安体富教授和郭庆旺教授、北大-林肯中心的刘志研究员和刘威研究员对课题组的研究结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对居民开征房/地产税的中长期策略研究”课题组于2014年初立项,由财政学院马海涛院长和西拉丘斯大学(雪城大学)侯一麟教授领衔,集中了中央财经大学对此有研究兴趣的青年教师。课题组研究在开展过程中,不仅要求深度挖掘理论知识,还力图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对比中西、联系历史,试图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提出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