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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通副院长就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接受财会信报记者的采访
发布时间:2009-04-03 来源:税务学院

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已正式拉开帷幕,日前,我院张广通副院长就“税收宣传月”的由来、“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税收宣传月”的宣传重点、“税收宣传月”的宣传效果、我国税制改革的前景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全国著名媒体财会信报社记者的专访。张副院长认为,从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每年的4月为全国“税收宣传月”以来, “税收宣传月”活动先后围绕12个主题开展。每一个主题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并与党和国家在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紧密联系,与税收工作和税制改革的发展阶段紧密联系。

今年4月是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沿用2008年的“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其深刻寓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符合中央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确定的我国2009年“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二是这一主题充分阐释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之意,涵盖了税收、发展、民生三者之间的关系,寓意深刻又易于理解;三是经过2008年的广泛宣传,这一主题已深入人心,有很高的社会认知度。与国家普法教育活动一样,“税收宣传月”活动是向公民普及税收知识和税收法律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对税收宣传工作成绩的一种集中展示,也是对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一个有力推动。

2007年以来,我国税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在内的多部税法、实施条例(或细则)及相关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密集出台,这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对广大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居民个人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2009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将把新税法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作为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途径和宣传方式,既重形式又重实效。从这个意义上,2009年可以界定为“税法执行年”、“税收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年”。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