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教授应财政学院和财政税收研究所邀请,在主教学楼216教室做了一场题为“科学发展观下的税制改革”的学术讲座,来自财政学院、税务学院及经济学院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聆听了讲座。
朱青教授做讲座 |
朱青教授首先简要回顾了1994年以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历程。自从1993年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伴随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税收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创新。通过改革,我国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框架,加强了税收的聚财功能和宏观调控能力,保持了税收收入的连年增长,促进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改善了依法治税环境。
朱青教授指出,我国的现行税制并不公平,横纵向都缺乏完善的财产税成分。近期内,我国应继续保持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若一国的企业所得税税负重,该国企业所得税税源就会流失。正是由于税基(资本)流动性很强,企业所得税再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已经不大。与此同时,尽管长久来看,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会有所上升,但近期内个人所得税还不可能成为主体税种。
朱青教授还提到,在做学术研究搜集相关数据时需要注意各数据的统计口径。例如财政部门发布的税收统计数字是已经扣除了税收返还(包括关税)等内容的实际税收规模;而税务总局发布的统计数字则包括了税收返还,统计口径较大。
朱青教授学识渊博、语言生动风趣,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在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提问,与朱青教授一起探讨我国税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