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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中国律师界元老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律师执业五十周年庆祝会
发布时间:2006-11-27 来源:法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恰逢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律师界老前辈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律师执业五十周年。张思之先生是中国律师老前辈,曾出任林彪、四人帮两案辩护组组长、创办《中国律师》杂志,因长期致力于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践行民主与法治精神而被业界誉为中国律师第一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联合《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中国法律界一批热心人士为此于2006年11月26日(星期日)下午在北京翠宫饭店多功能庭共同举办了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律师执业五十周年庆祝会,旨在传承与发扬前辈律师追求“独立、法治”之精神,倡导塑造中国律师职业群体社会形象。庆祝会由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副院长李轩与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先生共同主持,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院长甘功仁教授出席酒会并代表法学院致辞。来自律师界、司法界、法学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张老先生的故交好友两百余人出席了酒会,堪称群贤毕至,盛况空前。

15:30左右,在欢快的进行曲伴随下,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中国律师》杂志社长李海伟首先代表主办单位致欢迎辞。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副部长(毛泽东生前秘书)李锐、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会长高宗泽、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张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法制日报》社副总编伍彪、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高浣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冯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李楯、老律师代表谭泉、北京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以钢、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夏霖、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向琦等各界代表与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院长甘功仁教授分别登台致贺,祝愿张老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与会嘉宾高度评价了张思之先生见证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并在其中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可以说,张思之先生出任四人帮两案辩护人,是新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后张思之先生参与创办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创办中国律师杂志以及以花家古稀之年代理的典型个案,都在中国律师史和司法史上留下了精彩的篇章。张思之先生不仅赢得了律师界的尊重,也赢得了司法界的尊重。张思之先生主要以律师参与刑事辩的方式践行其对真理和正义的维护,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和刑事审判制度的完善作出了重大贡献。新中国法律史上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都得益于以张思之先生等为代表的律师界的建议和呼吁。中国司法体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以张思之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律师以及目前奋斗在司法第一线的中青年律师在中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主持人还委托青年律师代表訾英韬宣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著名学者邓正来等单位和个人发来的贺信,并展示了与会嘉宾向张老赠送的生日礼物。

其后,随着张思之老先生包含深情、富于哲理的答谢,酒会气氛达到了高潮。张老在新老法律人的簇拥下切蛋糕、倒香槟,共同唱起了“生日快乐”歌。与会人士沉浸在民主与法治的愿景之中,期待着在张思之等老一辈“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江平先生语)的精神感召下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

本次活动得到《律师文摘》、《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南方周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观察网、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及北京市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和部分资深专家、学者和传媒人士的支持。此次活动不仅仅是张老个人的一次祝寿活动,更是中国律师界和法律界的一桩盛事。外围买球app下载法学院作为主要主办单位参与其事,得到与会嘉宾的高度赞许和评价。在中国法治进程日益步入正轨的今天,此次活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附]张思之律师简历

张思之,1927年11月生于河南郑州。1947年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2月,参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195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 1972年,结束劳改,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1979年7月,重返律师界,随即出任“江青四人帮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1980年,出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主管业务,同时兼任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主任。1988年,创办《中国律师》杂志。

张思之律师代理的重大案件有: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1年王军涛“颠覆、煽动案”,1992年鲍彤“泄密、煽动案”;1995年《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

张思之先生现任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我的辩词与梦想》。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