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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呼唤新思维
发布时间:2006-04-15 来源:2006年4月15日 第54期

回溯一下过去的几年,可以清晰地理出中国财税领域的三大头绪——可概括为三个“有增无减”:改革势头有增无减,财政规模扩张有增无减,财政违规和绩效恶化有增无减。三个头绪结合起来,合乎逻辑的结论是:财税改革呼唤“新思维”。事实上,目前财税改革已经进入一个相对艰难的时期,没有新思维,很难深入推动并产生实质成果。

先来看第一个头绪。近期财税改革可谓动作频频,其范围覆盖了所有主要的财税领域,包括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体制)、政府预算、财政管理、政府会计和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GFMIS)。“零碎”的改革举措就更多了,比如部门预算、《预算法》修订、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财政收支分类、税收划分、“收支两条线”、个税起征点上调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等。这还不包括正在酝酿出台的许多举措,比如两税并轨、物业税、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以及《转移支付法》等。

2005年延续了紧锣密鼓的改革势头,其中引人瞩目的至少有三项:(1)在全国各省和地市范围内全面推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堪称“国库改革年”;(2)开发新的财政收支分类体系,并在河北等四个省进行试点;(3)加快了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步伐,中国农民在历史上破天荒地不再需要缴纳“皇粮国税”。

第二个头绪是规模扩张有增无减。在“改革”议题之外,2005年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强势增长。

第三个头绪是财政合规性与绩效恶化的势头有增无减。最有说服力的是国家审计署连续三年掀起的“审计风暴”。一如此前的两份审计报告,2005年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继续披露大量令人震惊的内幕:包括38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违规金额90.6亿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由于违规决策、管理不善,共造成损失14.5 亿元,国家投资的水利项目三分之一未按期建成,有些项目存在质量隐患;黄河下游治理工程等10个水利项目共结存闲置中央水利建设资金24亿元,部分资金闲置长达5年……

可以预见,这些披露的案件反映的只是冰山一角,但足以说明合规和绩效恶化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呈现出系统的恶化趋势。如此看来问题就“闹大了”,因为合规和绩效正是检验公共部门质量和政府施政能力的基本尺度,也是公共管理的两个基本目标。如果联系到前几年的审计报告,合规和绩效目标持续恶化的印象会更强烈。

我想强调财政合规性和财政绩效乃是事关全局和政府可信度的大问题。现在我们在大讲特讲公共治理、公共管理,大讲特讲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讲特讲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协调发展观,大讲特讲提高政府施政能力,但只要合规和绩效持续恶化的梦魇一日不除,结果难免令人失望,民众亦可能感觉“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中国社会的固疾呢?

这里把财政与公共治理和政府施政联系起来,是因为财政原本是政府施政的利器,也是公共治理的广阔舞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古往今来,多少大政治家,多少治国经邦之才,其实原本也是大理财家。中国春秋时期的管仲(管子)、西汉的桑弘羊、唐朝的杨晏,都是众所周知的例子。。杨晏曾云:“夫财赋,邦国之大本,生民之喉命,天下理乱轻重,皆由焉。是以前朝历选重臣主之,犹惧不集。大计一失,则天下动摇。”对财政重要性之概括,可谓入木三分。其实,用“千条线,万条线,财税一线牵”来描述,也是很贴切的。我还想指出以下事实: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最初是以财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与政治改革相比,财税改革务实而不张扬,更易产生具体可见的成果。

把前面理出的三大头绪综合起来,很容易得到一个既有趣又令人深思的悖论:一方面政府开支规模急剧扩大,财税改革亦动作频频;另一方面财政合规性和财政绩效却在持续恶化!破解这个悖论的最好答案是:我们的财税改革,很可能没有改到要害上,形式主义的成分多于实质成分。时至今日,中国的财税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艰难的时期,如果没有足够清晰且连贯的“新思维”,恐怕很难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进展,而“审计风暴”刮得再猛又能如何呢?这就涉及到本文的主题:财税改革呼唤“新思维”。这个“新思维”有以下几个要点:

* 改革者应清晰地认知到:财税改革是统领全局的改革;

* 改革者亦应认识到:财政集权没有出路,而财政分权时机亦可能尚未成熟,正确的逻辑应是“努力为相对分权体制创造条件”,而不是回归集权体制的老路;

* 总结国内外财税改革成败得失,改革者应致力打造“相对分权化的财政体制+相对集中化的财政管理”的公共财政框架;

* 财税改革须秉承的最高理念是:政府得自人民的资源,应按人民的意愿使用,并产生人民期望的结果;

* 财税改革应着力创设如下制度与程序:它们能够确保对多数人未来利益的考虑,压倒对少数人既得利益的考虑;

* 财税改革的最高目标应清楚地锁定为“花好人民的钱”,所有其他次级目标均应服务于这一最高目标;

* 改革者必须有坚定不移的改革意志和足够的改革智慧,尤其需要深谙中庸之道(在不声不响中推动实质性改革);

* 精心预设改革方案,改革初期“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今天的复杂现实;

* 理想的财税改革方案是“系统、连贯、分步骤整体推进”,并从“从基础做起”,避免孤军深入和缺乏后续的配套改革;

* 改革者应认知到:财税改革本质上是“改革政府”,应作为政府改革(政府再造)战略上的关键一环;

* 除了最基本的成分外,应允许和鼓励各地发展多元化的制度安排,切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财税体制”或“建立全国统一的省对下财税体制”提法所误导;

* 财税改革是典型的“不对称改革”:改革的利益大但却是分散的和模糊的,改革的成本小但却是集中的和清晰的,这一特性意味着赋予改革者以足够的激励至关紧要。

以上每一点都有点“抽象”,但每一点都很紧要,因为它们是过去的改革所欠缺的,又是未来改革所必需的。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