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认为,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属性。
他指出,发展互联网金融可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是,决不能在金融领域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于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贺强建议:第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第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要有一定的资质。第三,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要有一定的技术门槛。第四,坚决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国家正在组织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第五,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贺强同时建议政府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公积金、社保、低保、婚姻状况、水电煤、交通违章罚款逾期等居民信息,盘活政府数据。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更好的开展征信服务,让没有信贷记录的人也能得到客观的信用评价,及时地对有信用的人提供各项互联网金融业务服务。同时,鼓励各地政府搭建与完善地方信用服务平台,倡导更多的城市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公众信用意识,营造守信者在享受各种便利的同时,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健康环境。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