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券面临消费尴尬?
3月12日,中国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文化部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是否能通过对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地区群众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方式,来提高他们文化消费的支付能力,以此来刺激文化消费,推动产业发展。很多低收入群众文化消费愿望很高,可是缺乏现实的支付条件。所以我们可以研究考虑用文化消费券的方式来刺激消费,来满足他们文化消费的愿望。”
欧阳坚提出:“文化部表示,正在研究向低收入人群发放文化消费券,刺激消费。同时,将建全国票务一卡通,实现异地购票。”
顺义区文委主任刘振河表示,为低收入群体发放文化消费券,不失为拉动文化消费内需、发展文化产业的一种方式。给低收入群体发文化消费券是解决群众文化消费的好举措,但文化消费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比如顺义区的实际情况是,群众有消费欲望和能力,但未必有相当的公共文化设施来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顺义目前只有一个影剧院,还是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设施条件有限,现在只能放映电影,演一些小型的歌舞、戏剧,大型的京剧、歌舞根本没法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目前,顺义正在建造一个大型文化中心,以拉动文化消费。
兰州市文化出版局局长范文则表示,兰州市现在的情况是,电影院免费开放都没人来看,更别谈什么歌舞、话剧了,“电影、演出的质量不行,对群众根本没有吸引力,我们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让群众免费进影剧院看戏,但是根本没人买账,更别说推出文化消费券了”。
文化消费券是财政对文化扶持体制的创新和突破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认为,从发放文化消费券这个做法本身来看,这是政府财政对文化扶持体制的创新和突破,是文化消费的开创之举。以前政府多是从生产角度来扶持文化产业,采取给文化团体直接拨款的方式,现在转换了思路,从消费角度来扶持,以发放文化消费券的形式来直接补贴市场,让市场来选择文化团体,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具体到发放方面,涉及到很多技术层面的问题:一是发放的类型,发放图书券还是影视券还是演出券呢?二是发放的群体,这会是争议很大的问题,因为被发放者必须具备基本的文化消费欲望和能力,两者都要考虑,三是发放的场所,哪些地方可使用文化消费券,哪些单位能接受文化消费券,因为文化是个性化、多样化的东西,消费的选择受到限制,这也会影响文化的均衡发展。商报记者 刘妮丽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