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黄震认为,在外资保险企业大规模进行“专利布局”的今天,我们必须正视保险技术基础及其专利保护对保险企业发展的影响力。
2006年被称为“保险创新年”,创新成为我国保险业应对金融服务全面开放的主旋律。但日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黄震博士提出,一直以来,我国的保险企业都将创新的关注点放在产品创新上,却忽视了在专利法律制度环境下构筑自己的技术优势。黄震认为,在外资保险企业大规模进行“专利布局”的今天,我们必须正视保险技术基础及其专利保护对保险企业发展的影响力。
黄震介绍,国内外保险企业向我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活跃程度,呈现出明显的“一边倒”的局势。外资保险企业在“申请专利机构数”和“专利申请数”这两个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分别为69.23%和80.85%。而从专利分布状况看,中资保险企业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实用新型这一类,比例更是达到了中资保险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77.78%,而发明专利只占中资保险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22.22%,外资保险企业的发明专利则占到一半以上。
黄震表示,这一统计结果说明,目前国内保险企业的专利活动还处于技术含量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初级阶段。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渐开放,外资保险企业在积极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同时,早已展开了在我国保险技术领域大规模“专利布局”行动,以此打造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研究显示,在检索到的47件专利申请中,有38件来自于外资保险企业,与保险电子商务有关的发明专利更是其中的重点。瑞士再保险公司在我国知识产权局对商业方法专利态度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仍提交了5项申请,足见该公司对保险商业方法专利的重视。
外资保险企业在保险电子商务领域的大力研发,可以看出保险电子商务将是未来保险业技术发展的核心竞争领域。而目前我国的保险企业尚未有意识谋划涉足该领域的技术研发。在未来激烈的保险电子商务竞争中,我国的保险业将可能处于核心竞争力缺失的危险境地。
外资保险公司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工作一般都是以总公司为主体开展的,目前,我国的中外合资保险企业专利申请数为零的事实,即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黄震认为,我国保险行业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均应以中资保险企业为主体。
专利检索结果显示,哥伦比亚保险公司15项专利申请(大部分已经获得授权)都是非保险类专利,比如小酒吧盘、碗、盘。据黄震推测,外资公司历来重视本公司的专利拥有量,即使与现有核心业务毫不相干,也可以通过专利许可获得可观收益,所以只要企业掌握创新技术,都会积极申请专利。因此,他建议,在整体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的技术背景下,我国保险企业可以借鉴这一做法,以提高企业的专利拥有量。“当然这只能作为权宜之计,毕竟加强核心业务的技术研发,才是保险创新的长久之计。”黄震说。
外资保险企业大都会采取全球同步申请的策略,申请行为带有全球性特点,我国则作为其潜在的市场国,即使尚未在我国开展相关业务,也会专利策略先行。黄震认为,这种做法大大加强了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等到外资企业成为世界范围内保险核心技术及标准的垄断者之后,中资保险企业将毫无反击之力,只有陷入被迫与其合作的境地。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