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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郝演苏教授质疑“人禽流感险”
发布时间:2005-11-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国内两家寿险公司先后推出了专门针对人禽流感的寿险产品,在获得市场关注的同时,有关专家却对这种做法产生了质疑。

人禽流感险最高赔付20万

11日,民生人寿宣布该公司首张“人禽流感险”保单已诞生,该保单是由民生人寿上海分公司售出的。记者了解到,此前民生人寿组织力量开发了专门针对人禽流感的两种寿险产品,每份100元或200元的保费,保险合同生效10日后、一年之内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人禽流感且由此身故,民生人寿即赔付5万元或10万元,合同终止。

而令记者疑惑的是,同为“人禽流感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产品与民生人寿有很大不同,“被保险人如被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确定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华安即予以赔付。每份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费100元,保险期限一年。年满3周岁至70周岁的人均可投保。”

同样是100元的保费在两家公司得到的赔偿分别是5万和20万,数额相差四倍,并且民生赔偿5万的前提是“身故”,而华安赔偿20万的前提却相对宽松,只需“确定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保险业内的专家,其中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的观点较具代表性。

郝教授首先对两家公司推出此险种的精算基础提出质疑。据记录,迄今全世界共报告123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其中60多人死亡。对于依靠大数法则定价的保险业来说,如此小的样本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企业具有社会责任,它推出产品的同时不能伤害别人。”郝教授举例说,“一个生产感冒药的药厂现在改做禽流感疫苗,这不会伤害它的老顾客,因为顾客可以从别的厂家买到感冒药。一个保险公司则不同,众多客户的保险费组成公司的保险基金,用于赔付准备。如果“人禽流感险”的推出缺乏精算基础和科学依据,一旦发生大规模赔付而其本险种的保险基金难以支付,那么势必迫使公司动用其他险种的准备基金,如果失控将影响企业生存,最终伤害其他险种客户的利益。”

保险公司借产品“吸引眼球”?

郝教授比较尖锐地指出,有的公司正在利用禽流感进行博弈。据了解,大规模流行传染病的保险在国内经验并不多,保险公司真正参与的只有非典。在非典暴发期间,多家保险公司曾推出类似的非典保险产品,保费水平是100元保5万元。非典保险虽然也有赔付,但后来证明赔付没有预想的那么高,当时的费率留得是很充分的。

同时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推出相关保险产品的两家公司其规模较小属新兴公司,因此不排除公司是希望借此产品吸引“眼球”。

编辑: 孙颖